9月9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人民政府官网通报,该县发生一起村民食用草乌中毒事件,6人抢救无效死亡,其余21人正在救治当中。通报介绍,9月8日晚,宾川县金牛镇一村民邀约亲戚朋友到家中煮食草乌炖猪脚,参加就餐的亲属先后出现中毒症状,并到医院就诊。
宾川县目前已启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排查当天参加就餐的人员,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发出通知,杜绝食用不明食材,防止类似中毒事件的发生。
草乌为何物?
草乌是传统中药的一种,草乌的功效是搜风胜湿,散寒止痛,开痰,消肿,可治风寒湿痹,中风瘫痪,破伤风,脘腹冷痛,同时草乌也有明确的用药禁忌:对孕妇、阴虚火旺及热证之疼就不宜使用草乌。如此看来,安全正确地使用草乌就是非常重要的,否则会引导中毒伤害。
据云南媒体《春城晚报》报道,2008年11月份,云南玉溪市红塔区一个专门烹制食用草乌的饭店发生一起中毒事件,先后有57人在食用含草乌菜肴后出现中毒症状,到医院就诊,所幸无人员伤亡。一年后,2009年12月,玉溪市再次发生食用草乌中毒事件,17人中毒,其中2人抢救无效死亡。
玉溪市人民医院主治医师陈斌曾对媒体表示,玉溪民间有食用草乌进补的饮食习惯,但因此而中毒的人年年都有。他解释说,据悉,草乌又名“断肠草”,其含有的生物碱对肾脏有一定毒性,超量使用会引起口唇和四肢麻痹、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
如果加工不当,未能彻底消除“乌头碱”,人们在食用后很可能引起“乌头碱”中毒。口服纯乌头碱0.2mg即可中毒,3—5mg可致死。
2014年,由于产品中含有草乌,云南白药修改药品说明书,增加配方含草乌成分等内容,并就该成分标注警示语。根据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包括砒霜、水银、生川乌、生草乌、雄黄在内的28种毒性中药品种需要特别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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