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12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食糖等5类食品14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其他污染物等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包河万达分公司经销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环球广场店经销的冰鲜黄花鱼,永辉云创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合肥藕塘路分公司经销的散装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市瑶海区小叶蔬菜批发部经销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市蜀山区车先柱农副产品经营部经销的洋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销的、由蚌埠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供应的菠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州市埇桥区金园超市苹果店经销的、由万客隆精品果业供应的贡桔,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腐霉利(procymidone)是一种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韭菜中腐霉利残留超标主要原因应是种植环节超量使用腐霉利或使用后未过安全期采摘而导致。

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阜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安徽徽食食品有限公司(滁州)生产的蟹壳黄烧饼(咸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物问题,为安徽茂利商贸有限公司(芜湖)经销的、标称芜湖益然香木榨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经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滁州、芜湖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阜阳、芜湖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合肥、宿州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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