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有序复学,营造学校及周边安全可靠的食品消费环境,日前,福建市场监管局、教育厅、公安厅等部门出台了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和春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分类分批、错时错峰开学和春季食品安全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推进措施,务求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及问题,及时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实施消帐式整改;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学校食堂日常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地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强化沟通协调与配合协作,坚持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摄。(记者 张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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