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近日,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 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构建从生猪养殖、运输、屠宰到生猪产品市场销售、食品生产经营的全环节、全链条、全流程质量安全闭环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屠宰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推进运输车辆定位动态监管

《意见》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根据构建生猪养殖、运输、屠宰到生猪产品市场销售、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闭环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的目标,从加强养殖、运输、屠宰、市场销售和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以及加强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五大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在养殖环节,对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场、50头以上养殖户实行备案,对规模猪场实现直联直报动态管理,指导推动规模猪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另外,广东将严格实施动物检疫申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一律不得离开产地。

在运输环节,将推进运输车辆定位动态监管,到2020年7月1日前,实现指定道口到屠宰厂(场)的全程动态监管;2021年7月1日前,基本实现省内养殖场到屠宰厂(场)的全程动态监管。

在屠宰环节,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严格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全面落实官方兽医和签约兽医派驻制度,组织所有屠宰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严禁病死猪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进入屠宰生产线。实施屠宰台账管理制度,合格生猪产品必须具备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方可出厂(场)。

变“调猪”为“运肉”

在《意见》第二部分,提出按照“优布局、改模式、标准化、建冷链、减数量”的工作思路,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将引导生猪屠宰产能从珠三角销区向粤西、粤北产区转移,实现出栏生猪就近屠宰,变“调猪”为“运肉”。对生猪年出栏20万头以上的大型养殖企业新建标准化屠宰加工企业予以优先审批,不受规划数量限制。

同时,有关部门将指导推动生猪屠宰企业发展采购、屠宰、销售一体化经营模式,鼓励养殖、贩运、销售等上下游利益群体入股屠宰企业,逐步改变“代宰制”等传统经营方式。

在标准化建设方面,广东计划到2022年,建设100家以上符合要求的标准化屠宰企业,并且规定每条屠宰生产线须配足肉品品质检验人员,配备全视角溯源视频监控系统,建有企业肉品质量安全自检实验室和车辆洗消场所。

广东还将积极推广“市或县域集中屠宰、冷链配送、乡镇分销”的经营模式,加快建立冷鲜肉品流通和配送体系。加强冷鲜肉品消费宣传引导,提高冷鲜猪肉消费比重。

此外,广东将着力清理整治小散乱差屠宰企业。

为保障《意见》落地,省人民政府在第三部分,围绕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机构队伍和人员管理、经费投入和装备保障以及全链条信息化追溯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四大方面提出强化综合保障措施。届时将建设完善省动物溯源数据管理系统,建立猪肉“一品一链”溯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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