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天气炎热,各种菌类进入生长旺盛期,同时也进入了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引起食物中毒事故的高发期。5月7日,海口市食安办发布预防野生毒蘑菇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贪鲜,以免引起蘑菇中毒。

毒蘑菇仅靠外观气味难以辨别

若中毒尚无特效疗法死亡率高

据介绍,一些野生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辨别,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在野外,无毒的蘑菇往往与有毒的蘑菇混生,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甚至部分附生在有毒植物上的无毒蘑菇种类也可能沾染毒性。所以即便食用的是无毒品种的蘑菇,仍然会有中毒的危险。

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误食毒蘑菇,肝损害型中毒最为凶险,目前对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且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

消费者应做到“三不”

切勿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海口市食安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做到“三不”,切勿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①不采摘。踏青郊游期间,对于路边草丛的野生蘑菇,由于鉴别毒菌并不容易,广大群众不要轻易采摘不认识的蘑菇;

②不购买。注意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

③不食用。为避免类似中毒事件,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

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催吐后应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就诊时最好携带剩余蘑菇样品,以备进一步明确诊断。

同时,要警惕中毒“假愈期”。部分病人经治疗后,急性胃肠炎症状逐步缓解甚至消失,给人以病愈的感觉,其实此时毒素正在通过血液进入肝脏等内脏器官,侵害了实质脏器,会在1~2天后病情迅速恶化,累及肝、肾、心、脑等脏器,以肝脏损害最为严重。所以,在中毒初期症状缓解时,仍应留在医院积极接受治疗,观察一段时间,确保病情稳定好转再出院。

食品经营者要落实食品进货查验

相关部门要加强野生蘑菇中毒防控

海口市食安委要求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食品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各类单位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

同时,海口市各区政府、海口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工地食堂、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点及周边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各单位严格把好食品进货关,严禁采购制售不明品种野生蘑菇,落实好食品购进记录和台账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杜绝有毒蘑菇流入市场、进入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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