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想要孩子又养不起怎么办?

离婚想要孩子又养不起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支付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

1.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需要公证吗?

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不需要公证。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公证处公证。若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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