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让我们一起记住这些“霸王条款”,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2、“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3、“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4、“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本卡消费细则作最终修改之决定权”(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5、“本公司有权随时修改使用须知或终止本卡效力”(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6、“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7、“促销商品,售出不退”(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8、“打折商品,不退不换”(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9、“本寄物柜仅作物品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10、“超市购物付款后,出门须验票盖章,否则不予放行”(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11、“持本超市收银条在超市自有停车场停车免费,车辆盗损责任自负”(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12、“本店承接一切送洗衣物,但对洗熨结果,如褪色、缩小,本店不负赔偿责任”(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13、“请客人在本单开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来本店提取衣物,逾期本店有权自行处理”(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14、“超期一个月,衣服损坏丢失概不负责”(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15、“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旅行社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16、“因报名人数不足无法成团,旅行社在出发7天前通知旅游者延期或取消旅游,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17、“游客在游玩过程中造成个人伤亡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免除了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18、“违反操作程序而造成伤害的,本俱乐部不负责任”(免除了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19、“旅游行程仅供参考,变更恕不通知”(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遇到霸王条款该怎么办?

首先要培养成熟的消费心态,增强权利意识和风险意识,面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不要抱侥幸心理。其次是掌握应对“霸王条款”的技能,对合同文件要认真审查,反复研究,过于简略的约定要具体化,可能存在歧义的内容要明确,可能构成损害的内容要删除,枝节问题可以不坚持,原则问题绝不能让步,必要时请律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帮助,进行谈判、交涉,尽量防范风险。此外,还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请有关部门予以纠正或处罚,如中的“生死条款”可向等部门投诉,商品质量问题向“消协”、工商管理部门投诉,也可向新闻媒体投诉予以揭露。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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