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不协调的一种表现,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动机取向和利益要求不同,以及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发生劳动争议也就有其客观性。劳动争议一旦形成,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因此必须及时依法进行处理。
劳动争议裁定怎样进行抗诉?
1、对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若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不服的,能不能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能不能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能不能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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